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曾詩媛 電話:03-3322101#7419 電子信箱:sh10024491@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5月2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1004649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110046496_ATTACH1.pdf 1110046496_ATTACH2.pdf 1110046496_ATTACH3.odt) |
主旨: | 「教育部校長領導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第4點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5703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57032B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高中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國中教育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