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辦理「113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課程實施計畫」,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 |
二、 | 為落實辦理教育部及交通部推行之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模組入學校課程,提升學生整體道安知能,爰針對本市各級學校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旨揭計畫執行說明如下: |
(一) | 承辦單位:本市大溪區美華國小、市立大竹國中。 |
(二) | 參加對象:申請學校之學生,共計18校(高中2校、國中4校、國小12校),開放所有學校申請,以 113 年度本市交通安全教育訪視輔導資料重點審查學校 (39 校)為優先,額滿為止。 |
(三) | 辦理方式: |
1、 | 獲補助學校可受補助新臺幣1萬元整之經費,專款用於施行交通安全教育課程。 |
2、 | 申請流程: |
(1) | 申請學校酌參交通部與教育部推行之「交通安全模組教案架構」以及考量學校通學安全問題,規劃相關課程編排,並提出申請表(須含12節課之課程規劃表)、經費概算表。 |
(2) | 申請期程:113年3月13日(星期三)至113年3月22日(星期五)止。 |
3、 | 成果資料繳交:獲補助學校須備齊下列資料,於113年8月9日(星期五)送承辦單位進行結案申請: |
(1) | 成果報告表。 |
(2) | 學生參與名單。 |
(3) | 課程講義、教案或手冊。 |
(4) | 課堂學習問卷與問卷調查統計表(學習問卷可使用數位化方式進行)。 |
(5) | 收支結算表。 |
(四) | 獎勵:本計畫工作圓滿完成後,相關承辦人員報請市府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
四、 |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學生參與名單、收支結算表及113 年度桃園市交通安全教育輔導訪視資料重點審查學校預定名單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