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藍怡雯 電話:(03)3322101#7315 電子信箱:10040758@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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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企字第112034066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20340666_ATTACH1.pdf 1120340666_ATTACH2.pdf 1120340666_ATTACH3.odt 1120340666_ATTACH4.pdf 1120340666_ATTACH5.pdf) |
主旨: | 轉知「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第六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於112年12月4日院授人組字第1122002162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依行政院112年12月4日院授人組字第1122002162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