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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9-19 | 點閱數: 46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朱學良
電話:03-3322101#7316
電子信箱:1007031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9月15日
發文字號: 府人企字第112025751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20257517_ATTACH1.pdf 1120257517_ATTACH2.pdf 1120257517_ATTACH3.pdf)

 

主旨: 轉知內政部(含所屬機關,以下簡稱新機關)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112年9月20日施行,相關法律、法規命令及職權命令條文涉及各該新機關掌理事項者,其管轄機關業經行政院公告自112年9月20日起變更為各該新機關,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112年9月13日院臺規字第1125017953A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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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800A_1120257517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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