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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9-13 | 點閱數: 4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葉曉恩
電話:03-3322101#7573
電子信箱:y1004322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9月8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12008774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120831桃園市政府令訂定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辦法、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辦法逐條說明修改格式1120825、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辦法總說明修改格式1120825 (1120087747_ATTACH1.pdf 1120087747_ATTACH2.pdf 1120087747_ATTACH3.pdf)

 

主旨: 「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辦法」,業經本府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31日以府法濟字第1120241303號令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law.tycg.gov.tw/index.aspx)下載。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副本: 本局各科室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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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100E_1120087747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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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5100E_1120087747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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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76735100E_1120087747_ATTACH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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