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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8-22 | 點閱數: 36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陳祐生
電話:03-3322101#7338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07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2021899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1120218995_ATTACH1.pdf)

 

主旨: 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112年8月1日宣布「自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日調整為5日;同時全面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本府各機關學校人員差勤管理一案,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2年8月7日總處培字第112302834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為配合旨揭疾管署宣布事項,自112年8月15日(以篩檢陽性日為準)起,各機關學校人員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有請假需求,依各類人員適用之請假規定辦理;亦即因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有請假需求者,應依相關規定(如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請病假或其他適當假別。
三、 人事總處112年3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23024982號函及本府112年3月20日府人考字第1120066204號函,有關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而無法出勤人員,機關核給至多6日病假及該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考績等次考量等規定,自112年8月15日起停止適用。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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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800A_1120218995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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