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翁郁晴 電話:03-3322101#735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47126@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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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8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12022927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20229270_ATTACH1.pdf 1120229270_ATTACH2.pdf 1120229270_ATTACH3.pdf 1120229270_ATTACH4.pdf) |
主旨: | 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12年8月9日發布,並自112年7月1日施行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8月11日部退一字第112560262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