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助理員 張維心 電話:03-3322101#732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65407@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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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8月1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力字第112022690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1120226904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數位化影音版電子檔案已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一案,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2年8月10日總處培字第1123028416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
二、 | 人事總處前於110年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等相關權責機關共同討論,編製旨揭手冊提供機關及同仁運用,於111年製作旨揭手冊雙視點字版並授權各機關自行印製。 |
三、 | 為精進相關服務,使不同障別人員能更便利閱讀及快速理解旨揭手冊,人事總處於112年製作旨揭手冊數位化影音版,影片檔案已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考試分發專區」之「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項下,歡迎參考運用。 |
四、 | 為營造友善身心障礙人員職場環境,請各機關學校能持續與本府勞動局及社會局協力合作、多元宣導,主動協助身心障礙人員適應職場。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