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股長 陳貞臻 電話:3322101#7593 電子信箱:10031621@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7月1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高字第112006745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120067451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2學年度第3次正式教師暨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份(如附件),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2年7月12日臺教文(二)字第1120069094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