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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6-21 | 點閱數: 20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雷揚青
電話:03-3322101分機7354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3309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2015341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120153410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本市第8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實施辦法1份,請查照並 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說明:  
一、 旨揭賽事訂於112年9月2日(星期六)上午8時,在本市市立綜合體育館舉行。
二、 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
(一) 公教人員組:
1、 由本府各一級機關(含所屬機關)、各事業機構、各區公所(復興區含代表會)、本府退休人員協會、本市議會及本市審計處組隊參賽,得分別組公務人員男、女子組各1至2隊。其中原住民族行政局、法務局、客家事務局、青年事務局及資訊科技局,得聯合組隊或併同府本部、新聞處、秘書處、人事處、主計處、政風處及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組市府聯隊。
2、 各隊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技工、工友、司機、清潔隊員、駐衛警察或預算內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臨時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
3、 本府退休人員協會參賽人員,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退休 公教人員為限。
(二) 教職員組:
1、 以區為單位組隊,各區公所得分別組男、女子組各1隊參加。各隊參賽選手以各區所在之市立各級學校編制內 現職教職員工、聘僱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代理(課 )教師、實習教師。
2、 市立各級學校專任職員得選擇參加公務人員組或教職員 組,惟不得重複參加。另市立幼兒園教職員納入教育局 ,參加公務人員組。
三、 參賽球隊所需經費由各機關自理(教職員組所需經費,由各 區公所自「各區辦理全民運動會」預算內支應)。
四、 本賽事採線上報名,請各組隊報名參加之機關、事業機構逕至報名網站填報(網址:https://reurl.cc/6NA2pM),如需更改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112年8月7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至報名網站修改。
五、 領隊會議訂於112年8月9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本府13 樓1301會議室舉行,請參賽機關務必派員參加。凡未出席者 ,一律由承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市政府退休人員協會、桃園市議會、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
副本: 參事辦公室 (含附件) 、技監辦公室 (含附件) 、顧問辦公室 (含附件) 、參議辦公室 (含附件) 、桃園市體育總會桌球委員會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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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800A_1120153410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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