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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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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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6月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12005317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七 (1120053170_ATTACH1.pdf 1120053170_ATTACH2.pdf 1120053170_ATTACH3.jpg) |
主旨: | 函轉臺灣土地銀行南桃園分行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承作110年至113年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灣土地銀行南桃園分行112年6月2日南桃園字第1120001355號函辦理。 |
二、 | 本貸款相關規定如下: |
(一) | 貸款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員工(含連續服務滿1年之約聘僱人員)。 |
(二) | 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485%(目前為2.08%)。 |
(三) | 相關費用:免開辦費,票信查詢費每人100元。 |
(四) | 貸款期限:最長為7年。 |
(五) | 貸款額度:借款人加計其他金融機構同性質貸款,合計每月應攤還本息之金額不得超過每月俸給總額三分之一,且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22倍。 |
(六) | 保證責任:借款人借款金額未逾80萬元者免徵保證人,逾80萬元者應提供不動產擔保或本行認可之保證人。 |
三、 | 申請時檢附資料: |
(一) | 印章、身分證、第二證件(健保卡/駕照)、在職證明、戶口名簿。 |
(二) | 薪資證明文件:近1個月薪資單及最近6個月薪轉存摺。 |
四、 | 線上申請:上網搜尋土地銀行貼心相貸,進入貼心相貸-個金單一服務平台-臺灣土地銀行,並點選承辦行南桃園分行,詳見附件(貼心相貸線上申請流程)說明。 |
五、 | 臨櫃申請:至土地銀行南桃園分行辦理(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835號),電話(03)3786969轉分機211、212、213。 |
六、 | 專人對保:單位集體同時申辦5人以上,可派人至貴單位對保收件。 |
七、 | 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供參。 |
正本: | 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