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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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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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12014578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20145782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制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廢止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業奉總統令公布等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銓敘部112年5月26日部退三字第112557692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