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專員 劉姲妏 電話:03-3322101#7321 電子信箱:10038523@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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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力字第112014381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20143818_ATTACH1.pdf 1120143818_ATTACH2.pdf 1120143818_ATTACH3.pdf 1120143818_ATTACH4.pdf) |
主旨: | 有關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陞遷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2年5月17日修正公布,修正條文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663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5月19日部銓一字第112557655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