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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5-02 | 點閱數: 33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承辦人:里幹事 吳麗琪
電話:(03)3348058分機1120
電子信箱:10072874@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4月14日
發文字號: 桃市桃民字第112002191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六 (1120021911_ATTACH1.docx)

 

主旨: 有關協請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派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2年4月12日桃選一字第1120000442號函辦理。
二、 旨揭選舉定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爰請貴機關學校轉知所屬,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 另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0條規定,投票所、開票所之工作人員,應參加選舉委員會舉辦之講習,並准予公假。是以本次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預計於112年11月間辦理,未參加前開講習者,不得擔任選務工作人員。
四、 有意願參與投開票工作之同仁應填寫完整資料,並經單位主管、人事主管、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於本(112)年8月31日前免備文以傳真或電子郵件逕送本公所報名。
五、 如係社會人士或大專院校學生,則僅於填表人簽章欄簽章即可;如為本區公立中、小學校團體報名者,本公所將於確定投開票所地點後,另以表格送各校查填。相關報名電子檔可逕於本公所網站/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s://www.tao.tycg.gov.tw/home.jsp?id=30&parentpath=0,4&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2304110035&aplistdn=ou=hotnews,ou=chinese,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language=chinese)。
六、 檢附第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1份。

 

正本: 行政院各部會行處署、桃園市政府各局處、各縣市政府(含金門、連江兩縣)、桃園市政府所屬二級機關、桃園市各大專院校、本市各市立學校(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桃園市各市立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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