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函 |
地址:32443桃園市平鎮區新富里振興路5號 承辦人:里幹事 王曉薇 電話:03-4572105#2120 電子信箱:10054193@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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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4月20日 |
發文字號: | 桃市平民字第112001449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1120014499_ATTACH1.xlsx 1120014499_ATTACH2.xlsx 1120014499_ATTACH3.xlsx 1120014499_ATTACH4.xlsx 1120014499_ATTACH5.xlsx 1120014499_ATTACH6.xlsx 1120014499_ATTACH7.xlsx 1120014499_ATTACH8.xlsx 1120014499_ATTACH9.xlsx 1120014499_ATTACH10.xlsx 1120014499_ATTACH11.xlsx 1120014499_ATTACH12.xlsx 1120014499_ATTACH13.xlsx 1120014499_ATTACH14.xlsx 1120014499_ATTACH15.xlsx 1120014499_ATTACH16.xlsx 1120014499_ATTACH17.xlsx 1120014499_ATTACH18.xlsx 1120014499_ATTACH19.xlsx 1120014499_ATTACH20.xlsx) |
主旨: | 為辦理第16屆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請貴校踴躍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推薦名冊免備文於112年5月22日前以電郵方式傳送本公所,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2年4月13日桃選一字第1120000443號函辦理。 |
二、 | 鑒於長期各項選務工作能順利圓滿完成,端賴各機關、學校全力投入選務工作,祈借重各公教人員豐富學識與經驗及超然公正的立場,擔任是項工作,爰請貴校全力協助,俾利本次選務工作順利。 |
三、 | 旨案選舉訂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辦理投票,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 |
四、 | 有關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需為現任公教人員,年滿20歲以上;管理員需半數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年滿18歲以上, |
五、 | 檢附各校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請各校於112年5月22日前填妥並免備文以電郵方式(10054193@mail.tycg.gov.tw)送本公所(民政課)彙辦。 |
正本: | 桃園市平鎮區各國民中小學、桃園市中壢區中平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