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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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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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4月1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20033091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11200330911_ATTACH1.doc) |
主旨: | 有關本市112年度國民小學候用校長辦學理念公開說明會程序表修正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辦理暨本局112年3月14日桃教小字第11200200251號函諒達。 |
二、 | 旨案說明會程序表因故調整(修正後如附件);餘相關事項仍依本局112年3月14日桃教小字第11200200251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 |
副本: | 桃園市中小學校長協會 (含附件) 、桃園市家長會長協會 (含附件) 、桃園市高中小學家長會長協會 (含附件) 、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 (含附件) 、桃園市家長協會 (含附件) 、桃園市平鎮家長會長協會 (含附件) 、桃園市教育文化家長協會 (含附件) 、桃園市中壢家長會長協會 (含附件) 、桃園市教師會 (含附件)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含附件) 、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