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曾志翔 電話:033322101#7335 電子信箱:10046642@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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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3月2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2007732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120077322_ATTACH1.pdf) |
主旨: | 核定本府參事辛柏逸等17人為本市112年模範公務人員(如後附名冊),請查照。 |
說明: | 依本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規定,本市模範公務人員頒給獎牌1面、獎金新臺幣5萬元及公假5日(公假5日須於113年3月27日前請畢);並將另函通知頒獎事宜。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