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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3-14 | 點閱數: 3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黃婷鈺
電話:03-3322101#7523
電子信箱:10047574@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2002186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欲申請112年全國介聘至苗栗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苗栗縣政府112年3月7日府教務字第1120062626號函辦理。
二、 苗栗縣112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如下:三義高中國中部、致民國中、通霄國中、三灣國中、維真國中、大湖國中,若選 填超額學校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苗栗縣所屬國民中小 學暨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要點」辦理。
三、 原住民族重點學校須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規定,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國中及高中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百分之五,如非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調入上開學校佔是項原住民族教師缺額者,將超額介聘至其他非原住民重點學校服務;苗栗縣原住民重點學校如下:南庄國中、泰安國中(小)、東河國小、象鼻國小、梅園國小、士林國小、南庄國小、蓬萊國小、永興國小、汶水國小、泰興國小、清安國小。
四、 調入苗栗縣實驗教育學校教師應依學校實驗教育規範辦理相 關教學作業;112學年度實驗教育學校(含預估辦理)如下:南河國小、泰興國小、象鼻國小、龍昇國小、興隆國小、僑育國小。
五、 惠請轉知欲參加全國介聘至苗栗縣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本局學輔校安室、本局特殊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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