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蕭翰陽 電話:3322101#7593 電子信箱:10037663@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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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2月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高字第112001019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120010197_ATTACH1.pdf 1120010197_ATTACH2.odt) |
主旨: | 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第12點,業經教育部於112年2月3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2000354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03545B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
副本: | 本局國中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幼兒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特殊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學輔校安室 (含附件) 、本局人事室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