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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12-26 | 點閱數: 57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科員 王菀貞
電話:(03)3322101分機7355
電子信箱:1004101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 桃人給字第111000708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10007080_ATTACH1.pdf 1110007080_ATTACH2.pdf)

 

主旨: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函以,該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11年12月23日台管財三字第1111691890號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人事處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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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800A_1110007080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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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6800A_1110007080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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