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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12-14 | 點閱數: 36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承辦人:科員 李寶惠
電話:03-3322101#5608
傳真:03-3366794
電子信箱:04103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3日
發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11034356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3750393A00_prin、3750393A00_ATTCH (1110343569_ATTACH1.pdf 1110343569_ATTACH2.pdf)

 

主旨: 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訂於112年1月8日(星期日)為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3選舉區缺額補選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以放假處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12月7日中選人字第1113750393號函辦理。
二、 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民政局除外)、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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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000A_1110343569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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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5000A_1110343569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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