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08
  • slider image 80
:::
公告 資訊組 - 本站消息 | 2018-09-10 | 點閱數: 257

108年桃園市「國中小行動學習推動計畫」學校徵件作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4日臺教資(三)字第1070148977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旨為協助教師善用雲端資源結合行動科技精進或創新教學方法,增進學生學習興趣及提升教師教學品質推動國中小行動學習,108年實施方案如附件1。
三、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計畫期程:自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二)實施對象:以正導入行動學習之國民中小學為主(3年級以上)。
(三)申請條件:學校須具備可實施教學之行動載具與無線網路環境,依核定補助班級數,須能實施運用行動載具教學計2個學期(107學年度下學期及108學年度上學期)。
四、有意申請辦理旨揭計畫之學校,請於107年9月28日前將申請計畫書函送本局資訊及科技教育科,審核結果本局另行通知。

:::

本站搜尋

多國語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