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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12-02 | 點閱數: 114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劉羽婷
電話:03-3322101 #7357
電子信箱:1005319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1033251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10332512_ATTACH1.pdf)

 

主旨: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3至2025年「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特約醫療機構及相關健檢方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1月25日總處給字第1114002079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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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800A_1110332512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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