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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10-18 | 點閱數: 31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承辦人:科員 李寶惠
電話:03-3322101#5608
傳真:03-3366794
電子信箱:04103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11029110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為加強宣導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製作2支電視廣告及1支網路影片,請惠予轉知所屬廣為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10月13日中選綜字第1113050445號函辦理。
二、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訂於111年11月26日舉行投票,為鼓勵國民年滿20歲踴躍投票,積極行使公民的權利,製作「公民投手就是你」、「1126投票宣導篇」等2支30秒電視廣告(均含國、台、客語),及「公民投手徵召令」55秒網路影片。
三、 請協助透過多元媒體加強宣導並轉知所屬:
(一) 官網及臉書:各局處及所屬機關、學校。
(二) 電視牆或戶外公共媒體:各機關及所屬機關、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及學校。
四、 旨揭宣導影片電子檔請至中央選舉委員會下載專區(https://web.cec.gov.tw/preview/cms/37810)下載。

 

正本: 桃園市議會、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民政局除外)、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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