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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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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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 |
發文字號: | 桃人給字第111000370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10003708_ATTACH1.pdf 1110003708_ATTACH2.pdf 1110003708_ATTACH3.pdf 1110003708_ATTACH4.pdf 1110003708_ATTACH5.pdf) |
主旨: | 有關「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業經銓敘部以111年6月29日部退一字第1115467442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依銓敘部111年6月29日部退一字第1115467442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各專(兼)任人事機構、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