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陳祐生 電話:03-3322101#7338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071@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5月1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1013084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10130842_ATTACH1.pdf 1110130842_ATTACH2.pdf) |
主旨: |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衛生福利部函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3天加上自主防疫4天,考量兒童照顧安全,以不提供及使用托育服務為原則,以及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一案,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5月12日總處培字第1110015591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副本: |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含附件) 、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含附件) 、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