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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5-20 | 點閱數: 53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陳祐生
電話:03-3322101#7338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07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1013084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10130842_ATTACH1.pdf 1110130842_ATTACH2.pdf)

 

主旨: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衛生福利部函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3天加上自主防疫4天,考量兒童照顧安全,以不提供及使用托育服務為原則,以及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5月12日總處培字第1110015591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含附件) 、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含附件) 、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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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800A_1110130842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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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6800A_1110130842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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