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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4-20 | 點閱數: 24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劉羽婷
電話:03-3322101 #7357
電子信箱:1005319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1010133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10101335_ATTACH1.pdf)

 

主旨: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8-112年)」,請協助宣導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四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並請同仁多加利用,請查照。
說明: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1年4月14日公保字第111000439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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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800A_1110101335_prin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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