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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4-07 | 點閱數: 26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陳泱儒
電話:(03)3322101分機733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3989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1007169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110071691_ATTACH1.pdf)

 

主旨: 核定本府秘書長黃治峯等17人為本市111年模範公務人員(如後附名冊),請查照。
說明: 依本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規定,本市模範公務人員頒給獎牌1面、獎金新臺幣5萬元及公假5日(公假5日須於112年3月31日前請畢);並將另函通知頒獎事宜。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市長辦公室 (含附件) 、副市長辦公室 (含附件) 、秘書長辦公室 (含附件) 、副秘書長辦公室 (含附件) 、參事辦公室 (含附件) 、顧問辦公室 (含附件) 、技監辦公室 (含附件) 、參議辦公室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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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800A_1110071691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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