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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3-16 | 點閱數: 3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劉尹祺
電話:03-3322101#7521
電子信箱:1005196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1002149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貴校有意以臺閩介聘至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之教師,倘成功調入應配合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3月9日府教學字第1110041361號函辦理。
二、 該校教育理念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三、 又該校國中小教師需能跨領域科目教學,倘為導師職務需完整帶領所任教之各該階段為原則(如國小完整帶領一年級至六年級;國中為七年級至九年級)。另科任教師需視專業科目,參與華德福相關之帶狀研習。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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