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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2-17 | 點閱數: 47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劉羽婷
電話:03-3322101 #7357
電子信箱:1005319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2月11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10036198號
速別: 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五 (1110036198_ATTACH1.pdf 1110036198_ATTACH2.pdf 1110036198_ATTACH3.pdf)

 

主旨: 有關行政院調增111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及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溯自111年1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行政院 111 年 1 月 28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100000011 號函及 11100000016 號函辦理。
二、 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 10 屆第 4 會期於 111 年 1 月 28 日三讀通過,該預算案俟總統公布始完成法定程序。
三、 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機關首長(政務職)及其他簡任第十三職等機關首長(常務職)主管職務加給分別調增為月支新臺幣(以下同)3萬8,350元及3萬1,480元。
四、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一般及山僻地區聘用、約僱人員111年酬金薪點折合率將另行函知。
五、 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各項加給表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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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800A_1110036198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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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6800A_1110036198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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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76736800A_1110036198_ATTACH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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