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連郁涵 電話:03-3322101#7576 電子信箱:10047632@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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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2月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11001135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110011350_ATTACH1.pdf 1110011350_ATTACH2.pdf) |
主旨: |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業奉總統111年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2571號令公布,茲檢送教育部原函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8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08188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