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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2-11 | 點閱數: 18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李寶惠
電話:5608
傳真:03-3366794
電子信箱:04103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11001811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1110018117_ATTACH1.pdf 1110018117_ATTACH2.pdf 1110018117_ATTACH3.pdf)

 

主旨: 111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等9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業經本會第568次委員會議決議,定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1月18日中選務字第11131500101號函暨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1年1月19日桃選一字第1110000088號函辦理。
二、 檢附「111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本市各區公所、各戶政事務所、本府警察局、民政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鄭市長文燦、李副市長憲明、高副市長安邦、黃秘書長治峯、邱副秘書長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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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000A_1110018117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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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5000A_1110018117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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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76735000A_1110018117_ATTACH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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