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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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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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月12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1000902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1110009029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本府與國立中央大學(以下簡稱中大)合辦「高階行政管理碩士學分班 」之招生資訊,請查照轉知並請所屬同仁踴躍報名。 |
說明: |
一、 | 為加強本府同仁與學界互動,擴大學習效益,特與中大賡續合辦旨揭學分班,提供同仁就近上課及學分費優惠方案。本學分班第2學期課程預定於111年2月開辦,有關課程及招生資訊如下: |
(一) | 開課期間:111年2月14日至111年6月17日,每週三、五晚上6時至9時。 |
(二) | 報名資格:具備報考大學碩士班之資格,且為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或本府同意之對象。 |
(三) | 學分授予:每學期按實際修畢學分數,授予學分證明書。取得本學分證明書後,經中大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得依該校學分抵免辦法辦理學分抵免。未來如考取該校管理學院「高階主管企管碩士班(EMBA)」,持本學分班學分證明書辦理學分抵免者,以 6 學分為上限。 |
(四) | 課程內容:「組織行為與人力資源規劃管理」(每週三)及「工業4.0與數位化管理」」(每週五);各3學分,可選擇單門課程。 |
(五) | 課程費用:每學分新臺幣(以下同)4,800元(即每門課 程14,400元),不包含課程書籍費用。 |
(六) | 報名期限及方式:即日起至111年2月7日止;掛號郵寄或 e-mail 向中大管理學院報名。 |
(七) | 聯絡方式:中大管理學院羅苾瑄(03-4227151分機 66065;angelic23@ncu.edu.tw)。 |
二、 | 檢附中大招生簡章(含附件)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副本: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