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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資訊組 - 教務處 | 2021-12-09 | 點閱數: 40
主旨: 市府修正本市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2月8日府交運字第110031931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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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禁航區域公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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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桃園市無人機注意管理事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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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緊急狀況申請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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