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施雅芳 電話:03-3322101#7356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33385@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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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10031654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00316549_ATTACH1.pdf 1100316549_ATTACH2.pdf 1100316549_ATTACH3.pdf 1100316549_ATTACH4.pdf 1100316549_ATTACH5.pdf) |
主旨: | 「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業經銓敘部以110年11月29日部退一字第1105405764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11月29日部退一字第1105405764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發布令影本、修正附表、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