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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12-03 | 點閱數: 30
清華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清華高級中等學校 函

 

  地址: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658號
承辦人:謝雅芳
聯絡方式:(03)4771196分機250
傳真:(03)4778072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 清華(人)字第110100021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光增承本校董事會遴選為董事長,並奉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16日府教高字第1100300999號函核定,自110年12月01日起接篆視事,敬請 惠予指導並祈時賜教益。

 

正本: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桃園市公私立高中職、桃園市公私立國民小學、桃園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國立中央大學、開南大學、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龍華科技大學、萬能學校財團法人萬能科技大學、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陸軍專科學校、平鎮區新楊平社區大學唐春榮校長、桃園市救國團謝佳儒總幹事、台北市救國團尹邦智總幹事、桃園國民運動中心呂能通執行長、桃園市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劉坤億董事長
副本: 本校人事室

 

董事長 陳 光 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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