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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 - 教務處 | 2021-10-20 | 點閱數: 35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0月13日府原教字第1100264017號函暨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日放假實施原則辦理。

二、 請貴校對參與歲時祭儀之原住民族教師及學生核予公假並請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納入學生請假規定,鼓勵原住民族學生參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節日,以確保原住民族學生參與歲時祭儀之權利。

三、 檢附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日放假實施原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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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100E_1100094924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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