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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10-15 | 點閱數: 37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賴憶婕
電話:03-3322101#6684
傳真:03-3366094
電子信箱:1003380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 府原教字第110026426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100264262_ATTACH1.pdf 1100264262_ATTACH2.pdf 1100264262_ATTACH3.pdf 1100264262_ATTACH4.pdf)

 

主旨: 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110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公告(含附件)」1份,請惠予公告周知並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及原住民族委員會110年4月22日原民綜字第1100022667號公告辦理。
二、 按上開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除春節放假3日外,其餘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農曆除夕及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等民俗節日均放假1日;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三、 原住民族委員會以99年部落調查結果之基礎,並參酌各族群或有其他情事需調整之必要後,彙整公告110年度放假日期。因此,凡具有原住民身分者,得檢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足資證明其原住民族別之證明文件,就各該所屬族別之「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公告放假日期,逕向工作或就讀單位辦理放假事宜,除此之外,無須再提供任何證明。
四、 茲重申原住民歲時祭儀放假之權利,請確實落實,並主動關懷及詢問單位原住民同仁、師生請休歲時祭儀假之情形。
五、 相關資訊亦公開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全球行政資訊網「歲時祭儀專區」(網址:http://www.apc.gov.tw),歡迎自行下載取用。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副本: 楊議員進福、陳議員姿伶 Amuy Muwakay、王議員仙蓮、林議員志強、簡議員志偉、陳議員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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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100A_1100264262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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