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24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18366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於110年8月17日函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合先敘明。 |
三、 | 考量國內疫情尚為穩定,教育部希冀能於兼顧學生健康及學習權益下穩定發展藝術教育,爰以專案有條件開放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 |
四、 | 請貴校各團隊確實遵循本注意事項進行練習,並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教育部亦將持續配合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本注意事項。 |
五、 | 貴校應每日進行自我查檢,填寫本注意事項附件1並留校備查;本局將另請聘任督學實地訪查,請備妥本注意事項附件2予聘任督學查核,並於查核後逕寄本注意事項附件2至承辦人電子信箱(maggierose@ms.tyc.edu.tw),以落實定期查核機制。 |
六、 |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
(一) | 桃園市學生音樂比賽、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葉奕菁老師,03-3322101#7471。 |
(二) | 桃園市學生舞蹈比賽:許睦妍小姐,03-3322101#7471。 |
(三) | 桃園市學生創意戲劇比賽:高琪萱小姐,03-3322101#74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