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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9-09 | 點閱數: 30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陳泱儒
電話:(03)3322101分機733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3989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9月6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0022622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及說明一 (1100226226_ATTACH1.pdf 1100226226_ATTACH2.pdf)

 

主旨: 檢送銓敘部110年9月1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第4點及第5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9月1日部管二字第11053798841號令副本及部管二字第1105379884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令(函)影本各1份。
二、 旨揭修正要點除第4點自111年1月1日生效外,第5點自110年9月1日生效。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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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800A_1100226226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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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6800A_1100226226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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