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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 - 輔導室 | 2021-08-09 | 點閱數: 198

壹、依據:

   ㄧ、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6月2日桃教特字第1100114467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貳、甄選員額:正取1名 ,備取若干名。
(本次甄選結束,倘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後續再增加本校臨時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核定員額時,得自本次甄選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參、應徵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之資格,性別不拘,但男性需於契約期間無服兵役之義務。

(二)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愛心、耐心且願對身心障礙學生付出心力之人員,曾經擔任過特教助理員者尤佳。

肆、報名方式:

(一)第一次報名日期: 110年8月16日(一)上午八時至十一時止。(其餘詳如附表)

(二)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電話:4504034轉分機615)。

(三)繳驗證件:請備妥下列資料正本及影本並按順序裝訂成冊,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留存本校。

1.報名表一份(需貼上最近三個月內兩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2.切結書一份

3.國民身分證

4.畢業證書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一律現場親自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證件不足及資格不符者,不得報名。

伍、甄選方式:本職缺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

考,各次甄選日期安排詳如附表(附件一)

(一)第一次甄選日期:110年8月16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 。

(二)甄選地點:本校輔導室。

(三)甄選項目:口試100%

陸、錄取結果:

(一)錄取方式:依分數高低錄取,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

(二)錄取名單於110年8月16日(星期一)甄選結束後於下午四點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三)經甄選錄取者,應於110年8月17日(星期二)上午十點前攜帶學經歷正本至本校報到,完成報到手續,逾時視同放棄,註銷錄取資格,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柒、僱用期間:第一學期僱用期間為到職日起至111年1月20日止;第二學期僱用期間為111年2月11日起至6月30日止。

捌、薪資與工作時數:採時薪制,每小時160元,每週40小時,核實支領,包含勞健保。

玖、工作內容:在本校特殊教育教師指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事宜,細部內容依「桃園市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工作職責」規定。

拾、本簡章陳鈞長核示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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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0學年度東勢國小-特殊教助理員甄選簡章-0809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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