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林易辰 電話:03-3322101#7576 電子信箱:10042485@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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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7月3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100066136號 |
速別: | 最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1100066136_ATTACH1.pdf 1100066136_ATTACH2.odt 1100066136_ATTACH3.pdf) |
主旨: | 轉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0年7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8502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8502E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
副本: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各科室(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