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110年「 稅 e 夏 Fun 學趣 」
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 租稅宣導活動 辦法
※活動方式:
一、 看影片學租稅抽抽樂:
1.抽獎資格及方式:桃園市內國中、國小學校學生,依組別國中組或國小組 點選進入活動網頁線上觀看完影片並回答租稅問題,即可參
加抽獎活動,共舉辦 6 場次。
2.活動獎勵
(1)個人部分:各組別 國中組或國小組 每場活動結束後,各抽出 100元便利超商禮券 50 名,預計共抽出 600 名獎項;參加 6 場次,即
有 6 次抽獎機會。
(2)學校部分:協助推動本項活動承辦教師(或學校推派)贈宣導品 1份;本活動學生參加人數達 150 人或學生參加人數達全校人數二分
之一,加贈學校宣導品 3 份以資鼓勵。
二、租稅泡泡王: 參加者完成遊戲任務並正確回答租稅問題,即可參加抽
獎,玩越多次抽獎機會越多 每人限得一次獎項 )),共抽出 100 元便利
超商禮券 200 名。
三、App 達人加碼抽:參加者於活動網頁上傳「統一發票兌獎 App 」手機
條碼截圖畫面,即可參加抽獎,共抽出 100 元便利商店禮券 100 名。
※得獎名單及領獎方式:
一 、名單公布: 本 活動結束後將以電腦隨機抽出中獎名單,並於 110 年11 月 30 日前公布於活動網頁。
二 、領獎方式:
1.獎項 將請學校轉發或視情形 以雙掛號 郵 寄至得獎人於活動頁面提供之通訊地址,故參加者郵寄資料務必登錄正確,本局依據所填資料寄之通訊地址,故參加者郵寄資料務必登錄正確,本局依據所填資料寄送,送,郵寄郵寄之獎項之獎項經退回經退回一律一律不再不再補補寄,寄,請於請於111年2月25日下午日下午55時時前至本前至本局服局服務科務科(如欲至其他分局領取,請事先以電話告知)(如欲至其他分局領取,請事先以電話告知)領領取取,,逾逾時視為喪失得獎資格時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2.寄送期限:寄送期限:於公布名單於公布名單30日內陸續寄送日內陸續寄送。
(詳細活動辦法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