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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7-30 | 點閱數: 31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陳祐生
電話:03-3322101#7338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07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0018783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00187836_ATTACH1.pdf 1100187836_ATTACH2.pdf 1100187836_ATTACH3.pdf)

 

主旨: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衛生福利部函以,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等,配合疫情三級警戒調降至二級(自110年7月27日至8月9日),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7月27日總處培字第1100026207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 參事辦公室 (含附件) 、參議辦公室 (含附件) 、顧問辦公室 (含附件) 、技監辦公室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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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800A_1100187836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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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76736800A_1100187836_ATTACH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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