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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7-22 | 點閱數: 51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涂淵翔
電話:03-3322101分機6914
電子信箱:1004398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7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研服字第110016192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00161927_ATTACH1.pdf 1100161927_ATTACH2.pdf)

 

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一九九九市民諮詢服務熱線處理作業要點」第5點之附表,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旨揭修正要點第5點之附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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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7100A_1100161927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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