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劉尹祺 電話:03-3322101#7522 電子信箱:10051963@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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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7月1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0006099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1100060992_ATTACH1.pdf 1100060992_ATTACH2.pdf) |
主旨: | 轉知「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33條附表3,業經內政部於110年7月9日以台內移字第11009116422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12日臺教文(二)字第1100092634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教育部來函、總說明及修正前後內容各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高中(不含特教學校及原住民實驗高中籌備處)、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副本: |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