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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7-21 | 點閱數: 3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劉尹祺
電話:03-3322101#7522
電子信箱:1005196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0006099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1100060992_ATTACH1.pdf 1100060992_ATTACH2.pdf)

 

主旨: 轉知「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33條附表3,業經內政部於110年7月9日以台內移字第11009116422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12日臺教文(二)字第1100092634號函辦理。
二、 檢附教育部來函、總說明及修正前後內容各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高中(不含特教學校及原住民實驗高中籌備處)、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副本: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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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100E_1100060992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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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5100E_1100060992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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