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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7-16 | 點閱數: 27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
承辦人:科員 謝瑞君
電話:03-3322101#7592
電子信箱:1002035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高字第110006081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8條、第15條、第22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0年7月9日以台內移字第11009116452號令修正發布一案,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
說明: 依據本府110年7月12日府社新字第1100172360號函辦理。

 

正本: 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副本: 本局國中教育科、本局國小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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