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 承辦人:科員 謝瑞君 電話:03-3322101#7592 電子信箱:10020358@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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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7月1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高字第110006081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8條、第15條、第22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0年7月9日以台內移字第11009116452號令修正發布一案,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110年7月12日府社新字第1100172360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國中教育科、本局國小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