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黃彥芳 電話:03-3322101#7417 電子信箱:samiayen@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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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3月24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00023892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六 (11000238921_ATTACH1.doc) |
主旨: | 有關本市110年度國民小學候用校長辦學理念公開說明會請協助公告周知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辦理。 |
二、 | 旨揭說明會辦理期程及方式如下: |
(一) | 時間:110年4月17日(星期六)上午8時。 |
(二) | 地點:桃園市立桃園國中科學館4樓(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號)。 |
(三) | 方式:由第19期至第23期國小候用校長計26名,每人以8分鐘進行辦學理念說明(形式不拘),不提供各校提問或詢答,現場進行直播並全程錄影。 |
三、 | 旨揭說明會同時提供現場直播,請於YOUTUBE輸入關鍵字「桃園市教育局國小教育科」即可收看直播,活動結束後同步上傳相關影音檔。 |
四、 | 本案報告人數非實際缺額數,缺額數請以本市110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作業之缺額公告為準;請各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
五、 | 另與會相關人員對於候用校長之意見,請於110年4月19日(星期一)前寄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電子信箱(samiayen@ms.tyc.edu.tw)彙整。 |
六、 | 檢附旨案說明會流程表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 |
副本: | 桃園市中小學校長協會、桃園市家長會長協會、桃園市高中小學家長會長協會、桃園市教師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