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黃琳棋 電話:03-3322101*7593 電子信箱:10014354@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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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月1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高字第110000007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100000076_ATTACH1.pdf 1100000076_ATTACH2.odt) |
主旨: | 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109年12月31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090146670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31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146670C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國中教育科、本局國小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