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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1-08 | 點閱數: 66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蘇育雙
電話:03-3322101分機7336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467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月7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0000105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及說明 (1100001058_ATTACH1.pdf 1100001058_ATTACH2.pdf)

 

主旨: 檢送修正之「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1份,請查照轉知宣導。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12月31日總處培字第110001006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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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800A_1100001058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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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6800A_1100001058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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